
在随后调取监控时看到,9月4日,弟弟被同村两名男子(叔侄)骑车带回家中,监控画面显示弟弟坐在中间,头被后座人用手撑着,之后弟弟再未出门。而带他回去的两人并未向家属告知此事。“他们两家人跟我们走路不到两分钟,跟我弟弟的奶奶、叔爷、外婆那些打过照面都没说。”
警方调查后认定小荷的弟弟为意外溺亡,未刑事立案。

当天骑车将小荷弟弟回家的小陶(化名)回应,事发当天天气热,他提议去水库游泳,并称小荷的弟弟会游泳,“他第一个下去,一出去游了一圈就掉下去死了。救起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心跳呼吸了。”小陶称,当时心里很慌,没有拨打120,和侄子两人一起将死者带回家中,“我悄悄把他弄回去,这一点不对,我们也赔了8万块钱。”小陶提供的协议材料显示,其垫付八万元用于丧葬事宜处理。若家属想追责或主张更多赔偿,可通过法律途径。

让小荷疑惑的是,小陶二人未及时告知家属情况,悄悄处理弟弟遗体,致使家属三天后才发现,小陶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?
对此,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称,在警方排除刑事犯罪的前提下,该事件中小陶叔侄的做法虽不合情理,但不需承担刑事责任。北京大成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晋虤表示,现有法律框架下,未对意外事件设立严格的最后救助人义务。叔侄二人行为如果给家属造成情感伤害,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抚慰赔偿义务,但就现有证据难以论证出涉及刑事责任的结论。
编辑:叶知秋
审核:凌山
【来源:荔枝新闻、深圳新闻网】

微信扫一扫打赏
支付宝扫一扫打赏
